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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动态

柯杰为山西证券11.37亿元人民币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格林期货暨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提供意见

2013年11月26日

2013年11月25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山西证券已于2013年11月13日办理完毕就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格林期货有限公司(“格林期货”)100%股权暨格林期货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大华期货”)交易(“本次交易”)新发行118,925,153股股份的登记,本次交易新发行的股份于2013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2年10月18日,山西证券、大华期货与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格林期货就本次交易签署了《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同日,山西证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012年12月7日,山西证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013年5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并有条件核准本次交易。

2013年6月1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出具批复,核准山西证券成为格林期货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格林期货(香港)”)的大股东。

2013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核准山西证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格林期货全部股权及格林期货变更股权并吸收合并大华期货。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为山西证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格林期货100%股权,总交易价格为1,137,401,700元人民币;由于格林期货持有香港持牌公司格林期货(香港)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需香港证监会核准山西证券成为格林期货(香港)的大股东;同时,受制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有关期货公司“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山西证券收购格林期货100%股权拟同时以格林期货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山西证券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大华期货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此外,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以及国有股东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所发行证券,本次交易还需取得山西省财政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柯杰就本次交易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i)就交易结构提供意见;(ii)对山西证券、格林期货和大华期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iii)协调香港律师对格林期货(香港)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iv)起草交易文件;(v)起草和出具报送中国证监会、山西省财政厅的法律意见;(vi)起草报送香港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和报告文件;(vii)参与交易谈判;(viii)协助相关交易方实施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由合伙人何杰领导,团队成员还包括李欣、刘波、何沐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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